商标作为知识产权核心的一环,目的是用来保护商品、服务或与相关的企业的标志的唯一性以及辨识度,同时避免别人在同一商品、服务或商标出现相同或近似的侵权行为,免除商品服务受不合理的竞争。商品及服务分了45类,第1-34类属商品,而35-45类是服务,每5年会更新一次。

我们香港与深圳两地公司采用相同的标志作为我们的企业商标。我们最早的商标注册是在2010年8月5日,当时注册了第42类,创作理念是豆点+句号,利用两个椭圆形对话云(Dialogue)作为代表,大的在左方,其下有向左弯的钩,利用叠加方式创造出一个小的对话云,左边的椭圆形里面有三横杠代表信息,意在表达大家已进入网络世界!

我们在2014年添加了第38类,也是在原设计理念下,在香港的注册商标下面添加了“网页通”字样,作为日后推出“网页通”服务的标志,我们尊重知识产权,希望大家的商标在商标法保护下,业务得以壮大发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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